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近期将发放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父母(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号,已申请生育二胎后原独生子女证作废,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奖励金额:60元/人/年;
3、根据上级计生委要求,独生子女应参加儿童计生系列保险(集体参保),保险费用60元/年。
具体险种包含:
险种名称 | 保费 | 保险金额 |
国寿儿童伤残意外伤害保险(B型) | 60元 | 15000 |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15000 | |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 5000 | |
合计 | 60元 | 35000元 |
为方便办理奖励金转保险费的相关手续,拟将单教职工60元奖励金直接转保险费,双教职工以男方60元奖励金直接转保险费,女方60元发放现金。保险理赔与校内医疗费报销互不影响。
请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做好统计工作,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及转保险费明细表》,一式两份签章后交校计生办,电子版发至门诊部邮箱: xmz@njupt.edu.cn;联系电话:85866112,办公地点:仙林校区门诊部(学生事务楼)二楼。符合政策的二胎也可以自费参加保险,参照附件表格另行统计。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