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参保学生报销意外伤害、校外门诊医疗费以及特困生医疗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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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参保同学:

  根据《关于南京邮电大学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待遇的通知》(校发〔201110号)文件的要求,将于近期对参加2020-2021年度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在这一学年中发生的符合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

  报销范围:1、在校园内及在校外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需提供有辅导员签字和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2、急诊或因校门诊部条件限制由校门诊部转诊到校外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费在一个学年内累计达1000元以上的;3、各学院认定的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有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和盖章的证明)在一个学年内发生的校外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

医疗费发票(收据)时效:202091日至2021831日。

请辅导员在每个班级指定一名同学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将符合报销条件同学的医疗费发票收齐后,连同学生医疗费收集清单(附件一)于1025日前交至门诊部医保办公室。我们将集中对发票进行审核报销。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政策(节选)见附件二。

另注: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学医疗费请自理。

  报销时请务必携带智慧校园卡(或学生证)、身份证、就诊时所用病历、医疗费发票或收据。

  具体安排如下:

  仙林校区  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门诊部二楼医保办公室(208室)

        电话:85866876

  三牌楼校区 工作日830—11001400—1600

        行政北楼111

电话:83535860



附件一:学生医疗发票收集清单.docx

附件二: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政策(节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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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