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3-2014年度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03 浏览次数: 79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2013-2014年度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工作即将开始。

        一、续保对象:是指10级、11级、12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09级本校直接保研学生。

        二、参保登记:

        (1)时间:5月3日—5月14日

        (2)低保所需材料:2012年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复印件,两者有一个即可。

        三、参保缴费:

        (1)缴费标准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2013-2014学年大学生个人缴费100元/年·人,经市医保中心审核材料确认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2)缴费方式: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财务处组织代收代缴。

        (3)缴费时间:5月20日—5月30日。

 

南京邮电大学医保办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