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基建党总支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 2015-12-04 浏览次数: 193

124日上午,后勤、基建党总支中心组学习会议在学生事务中心楼409会议室举行,谢玉华书记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报告,组织学习《中共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后勤、基建党总支党员中干、党员科长以及各支部书记出席会议。

会议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内容的基础上,详细讲解了修订后的《准则》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内在要求。会议强调《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誓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谢书记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身作则,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到实处。

同时会议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组织学习了《中共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试行)》明确了一系列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主要指全校党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依法、积极、全面履行职责,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工作和事业发展,损害师生利益,影响学校形象的行为。

《办法(试行)》规定,综合运用检查督查、考核考察、巡视巡查、作风评议等成果,必要时可开展专项调查和随机暗访,及时发现为官不为问题线索。在责任追究方面,《办法(试行)》也做出具体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告诫、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给予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解聘等组织处理。应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会议最后组织学习观看了《汲取榜样力量践行“三严三实”》电视片,并交流了学习心得。会议要求各支部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结合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安排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观看《汲取榜样力量践行“三严三实”》电视片,并将学习观看情况及时报告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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